民权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工作大局,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采取四项措施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促进了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
一、建立与人大代表联系的长效机制,定期邀请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互通信息,增加人大代表对法院审判工作的知情度,提高人大代表监督法院工作的主动性。
二、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接待当事人,畅通当事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渠道,排查引发涉诉矛盾纠纷潜在因素,及时通报情况,积极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三、对疑难复杂、社会影响较大案件的审理,邀请人大代表全程监督,现场观摩,给予事后讲评,有效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
四、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人大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梳理、研究,并进行认真整改,促进法院审判工作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