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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法院“四项措施”健全青年法官能力培养机制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0-10-27 09:11:42


        永城市法院采取“四项措施”着力提升青年法官的工作能力,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今年以来,永城市法院的青年法官共撰写调研文章54篇,工作信息900余篇,案例分析60篇,在各级媒体发表调研文章及工作信息400余。有6名青年法官的调撤结案率在92%以上,3名青年法官被市中院评为“调解之星”,4名青年法官被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

        一是成立“青年法官论坛”,为青年法官学习交流创造平台。论坛成员主要由具有司法资格,有一定的审判实践经验的年轻法官组成,通过对审判业务、法律理论、工作实践等方面的相互交流与探讨,提高个人处理纠纷的能力。今年以来,举办理论研讨12次,专题讲座6次,在论坛成员的带动下,永城市法院形成人人讲学习,个个爱钻研的良好学习氛围。

        二是健全学习机制,提高青年法官理论水平。出台了《永城市法院理论学习制度》,每周召开一次理论学习会,集中学习新颁发的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每月举办一次研讨会,由“青年法官论坛”的成员结合理论学习与审判实践,共同交流心得与经验;每季度青年法官要发表一篇调研文章或案例分析;不定期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

        三是以老带新,提高青年法官解决纠纷的能力。让审判经验丰富、社会阅历较深的老法官与青年法官结对办案,发挥各自长处,便于青年法官向老法官学习办案经验,提高处理复杂纠纷,化解棘手难案的能力。

        四是政策倾斜,提高青年法官干事创业的激情。为青年法官开展各项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与场所,对在有关媒体发表各种理论文章的予以奖励,并计入法官个人绩效考核,作为青年法官晋升的依据。今年以来,先后有14名青年法官解决职级待遇,极大鼓舞了青年法官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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