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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中院多举措加强法院安全保卫工作

  发布时间:2010-10-27 15:36:43


        为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公安部关于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要求,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商丘市公安局联合发文《关于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市、县两级法院和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法院和法官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一是充分认识加强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干警人身安全,避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对于树立司法权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具有重要意义。公安机关要立即与同级法院联手,研究制定加强法院、人民法庭安全保卫工作的具体措施,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加强法院周边巡逻防控工作,建立联防联动机制。公安局要合理调配警力,加大对法院、人民法庭的巡逻力量和巡逻密度,加强对可疑人员和可疑车辆的盘查,有效震撼违法犯罪活动。严密防范暴力袭击法院、侵犯干警人身安全等恶性案件。法院和公安局要建立内外互动的联防联动机制,加强法院内部监控报警系统与公安机关报警系统的联网建设,一旦遇有突发事件,公安机快速反应、迅速出警、妥善处置。

        三是加强法院内部安全保卫,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法院要充分发挥司法警察作用,配备必要的武器警械,对囚车、羁押场所不达标的立即整改,警力不足的想办法充实,确有困难一时难以补足的,可以聘用保安负责机关警卫。要加强机关安保的硬件建设,在法院和人民法庭建筑周边建设防冲撞、防冲击设施,在出入大门和审判庭通道,设立防闯设施和安检设施,对进入法院的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加强演练,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突水平。公安局要在防爆安检、技术建设、应急处突等方面提供培训、帮助和指导。

        四是认真排查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防患于未然。公安局和法院要加强协调配合,深入开展涉法涉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摸清底数,查明情况,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单位、社区、家庭和基层组织,灵活有效地做好稳控工作。成立稳控小组,落实管控措施,严防造成现实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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