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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巧抓“五个时机”加强未成年犯帮教工作

  发布时间:2010-10-28 16:32:16


        为切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虞城县人民法院积极能动司法,探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创新机制,在帮教中巧抓“五个时机”,对失足少年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帮教,以增加他们重新走向社会的信心和决心,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巧抓“送达时机”。在送达起诉书时与未成年犯进行谈话,告之被起诉指控罪名、相关法律规定及诉讼权利义务,了解掌握其家庭环境、成长经历、思想认识等情况,引导其正确认识自身犯罪行为的危害性,积极配合法庭审判。

        二是巧抓“庭审时机”。探索建立社会联动帮教机制,采取圆桌审判的方式,充分发挥陪审员、公诉人、辩护人、监护人的作用,从不同角度对未成年犯进行法制教育和道德伦理教育,使其对犯罪有更深刻的认识,从而认罪伏法。

        三是巧抓“宣判时机”。推行法官判后释法,对未成年犯的犯罪原因及其危害性进行总结分析,详细讲解判决的理由和根据,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感化,使他们消除对立情绪,积极接受处罚,努力改过自新。

        四是巧抓“回访时机”。建立定期回访制度,了解未成年犯的思想状态和改造表现,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辅导,增强其改造信心,巩固矫治效果。

        五是巧抓“释放时机”。对刑满释放的未成年犯及时跟踪帮教,净化其生活圈,防止再次犯罪。同时,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做好就学、就业和生活各方面的安置工作,帮助其重树生活信心,尽快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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