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力做好矛盾纠纷化解,虞城县人民法院把依法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作为司法审判的基本价值追求,不断进行制度推新和理念更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和新需求,有效地化解民事纠纷,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强化引导告知,降低诉讼风险。为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切实提高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法院进一步完善诉讼引导服务,并不断提高服务质效,对来访的当事人做到热情接待,发放诉讼风险告知,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知情权及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帮助当事人了解并尽可能避免一些比较常见的诉讼风险,让当事人充分了解诉讼的程序和法律后果,从而帮助人民群众尽量降低诉讼成本和风险,减少当事人不合理的诉讼心理预期,避免诉讼的盲目性。
二、强化案件调解,力促案结事了。法院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在立案前,立案中以及案件审判的全过程,大力推行调解,积极探索多元化解决纠纷的新路子,做到全力、全程、全心调解。在实践中,积极与辖区各乡镇政法综治中心、司法所、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联手,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对婚姻家庭、土地承包、邻里纠纷等涉农案件熟悉案情及当事人情况的特点,着力调处案件和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的讼累,节省大量的司法资源,缓解紧张的审判压力,尽量做到案结事了。
三、强化判后答疑,缓解涉诉信访。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对每一起判决的案件,从不简单地一判了之,对于当事人对判决有意见的,耐心细致地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向当事人详细说明案件证据的分析,事实的认定,判决的法律依据,对不了解诉讼程序、对法院案件审理不理解、不满意的当事人,耐心细致地对法律适用、证据采信等方面进行解释,消除他们的疑虑,尽量从源头上减少、预防涉诉信访案件的产生。
四、强化案件回访,构筑互信桥梁。为确保案件的审判质量,法院实事求是地开展回访工作,真诚对待每一位案件当事人,坚决杜绝草率马虎和敷衍了事。结合主题教育活动,明确登门回访不只是简单发放征求意见表和案件回访登记表,还要认真制作回访笔录,仔细询问、倾听和记录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正把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需求收集上来,同时建立科学规范的回访台账,为领导决策提供详实的档案依据。通过回访,架起法院与人民群众彼此沟通和互信的桥梁,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法院的工作,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