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深入推动三项重点工作,虞城县人民法院以关注民生为重点,以便民服务为主线,结合“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公正司法”集中教育活动,学习用群众认同的态度,用群众认可的方式,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与人情,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关注民生,开启文明之窗。法院把 “司法为民”作为履行职责的动力源泉,贯穿于司法服务的整个过程。在立案大厅实行“窗口式”集中服务,设立便民导诉台、军人窗口、老弱伤残专门席位等,配备导诉员专门负责接待群众、提供咨询和诉讼引导。在工作中推行“问一声好,道一声请,让一个座,端一杯水”为主要内容的“四个一”服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生、硬、冷、推”的不正之风。对涉及赡养、抚养、住房、医疗、教育、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等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纠纷案件,全力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倾听民意,开启互信之窗。在加强对案件巡回审理的同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让法官到人民群众中去,让司法与人民群众零距离,确保法官审判案件紧贴群众现实生活。法院结合“百名法官回访百名当事人”活动,走村入户,仔细倾听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真实声音,充分关注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与批评,千方百计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同时,努力畅通涉诉信访渠道,高度关注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认真解决涉诉信访中反映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制度,深入分析、及时反馈、认真研究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在办案过程中有不正之风的工作人员,充分化解当事人的积怨,在法院和人民群众之间搭起互信的桥梁。
三、化解民忧,开启公正之窗。公正是司法的生命线,为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法院在严格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关注贫困群体的司法需求,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妇女儿童、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通过拓宽救济渠道、简化审批程序等有效措施,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案件的执行威慑机制,强化多种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千方百计提高执行结案率,使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兑现法律权益,使逃避义务的当事人受到应有的制裁,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