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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坚持三项原则促进规范执法

  发布时间:2010-11-05 11:20:58


        在“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公正司法”活动中,睢县人民法院坚持教育引导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原则,坚持阳光执法原则,扎实推进了活动进行,赢得了群众的口碑。

        坚持教育引导原则。一般情形下,活动都是虎头狗尾,到了活动后期,个别干警就会出现懈怠的情形。该院深知,思想决定行动,干警思想认识不到位,活动必然大打折扣,为此,该院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在具体操作中,实行一把手带头,庭室负责人带头的制度,领导带领普通干警一起学习讨论,避免个别干警不重视,走过场。其次,让活动不仅仅是呆板的学习,想方设法让活动生动起来,在开会学习时,不是仅仅的看书,而是干警们一起热烈的讨论问题,比如说为什么要有这次活动,这次活动的目的是什么,我们要如何实现这次活动的目的等等,以问题引导干警看书,以案说例、以案析法,让干警自己体会到开展“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公正司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坚持群众路线原则。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群众在抗战时期是我党取得胜利的法宝,在和平年代同样如此。该院一直以为群众排忧解难为己任,在这次活动伊始,该院就要求干警继续坚持群众路线。在思想层面上,该院要求干警严守“公正、廉洁、为民”的准则,在化解群众矛盾纠纷时,以调解为主,努力使双方化干戈为玉帛,维持邻里和谐。在行动上,继续创新便民利民措施,巡回法庭开到当事人的田间、地头,使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立案、参加庭审。继续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予以司法救助。在态度上,该院要求干警将当事人当亲人,耐心的听其讲述,亲切的与其交谈,切实从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

        坚持阳光执法原则。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执法行为在阳光下进行,不但有利于当事人对法院整个立案、审判、执行过程清清楚楚,还有利于法院根据当事人挑出的毛病进行更正从而促进法院工作进一步发展,更有利于法官的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基于此,该院要求依法应当公开的案件全部予以公开,不能公开的向当事人讲明缘由。另外,该院的网络平台已经开通,裁判文书已经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全部上网,当事人如想查看,只需要在家中轻轻一点即可。此外,该院要求在年底以前要试行网络直播,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一旦试行,则将庭审曝于广大公众之前,任群众挑刺,以进一步规范法院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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