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中,虞城县人民法院践行“为大局司法,为人民服务”的要求,妥善处理好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从五个方面抓起为服务民生提供司法服务,实行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拉近了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一、便民利民彰显人民司法人文关怀。拓展司法职能,延伸司法服务,完善立案接访窗口服务,畅通诉讼通道;关注弱势群体的公力救济,对接访中因经济困难未诉讼的纠纷,采取诉前化解、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依法司法救助等措施,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不断完善健全信访形势分析、信访流程管理、涉诉信访听证、信访工作联系和分工责任、院长接待日等制度,全力做好涉诉信访工作。
二、行政协调拉近“官民”之间距离。鼓励和提倡行政协调,倾力协调“官与民”的关系,合理协调行政行为与民众期待差距,积极寻找纠纷解决的方法,在合法性审查基础上,彻底化解官民矛盾,促进官民关系和谐,行政协调率年年有提高。
三、民事调解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坚持和谐司法理念,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鼓励和支持“诉调对接”,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人的和谐、人与法院的和谐。
四、执行和解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大执行力度、广度、深度,力促执行和解;积极开展深化清理积案活动,全面疏理执行“骨头”案;注重节约法院执行资源及当事人执行成本,实现效益成本比率最大化。
五、严把案件质量关。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主要看案件质量。严把案件质量关,采取积极地应对措施化解矛盾,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民生的案件,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