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11月10日,睢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赵小北(化名)因偷盗两只牛,被依法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2009年5月26日夜,被告人赵小北(化名)伙同吴佳(化名)骑摩托车窜到城郊乡一村庄,挖开被害人家的墙,毒死被害人家的狗,盗走被害人家的黄牛两只,价值12700元。被害人及时报案,公安民警顺着牛蹄印找到了还未来得及销赃的黄牛。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小北(化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数额较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遂依法判处被告人赵小北有期徒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