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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多措并举确保庭前送达

  发布时间:2010-11-16 08:39:23


        为进一步做好庭前的准备工作,顺利向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文书的送达,睢县人民法院充分、灵活的运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村委转交、公告送达、代理人签收的方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对于直接送达,直接送达是最基本、最直接的送达方式,该院在直接送达中,都会根据诉状中提供的姓名、地址等基本情况找到村委会加以详细核对;在签收时,由诉讼参与人亲自填写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如果本人不在,该院则会要求其共同居住的成年家属代为签收,并仔细核对成年家属的身份证明或者是户口本,以免出现冒签的情况。此外,该院还向诉讼参与人发放便民联系卡,方便与诉讼参与人的联系沟通,为下一步调解做铺垫。

        对于留置送达,在实践中,尤其是被告方,对法院采取有抵触情绪,在送达中,也往往是爱理不理,干警通常情况下是跑了几趟还找不到人,这时候,该院就会向被告方邻居讲明法律的规定和送达的相关情况,争取群众的理解,并积极与村委会联系,由村委会出面组织人员予以签收,并向被告方说明送达的情况,告知被告方各种权利义务,促使被告方积极应诉。

        对于邮寄送达,针对在外地打工的诉讼参与人,为不影响其正常的工作,该院大多采取邮寄送达,在送达时,写明寄出时间,对于那些离婚、继承等特殊的案件,该院还着重注明由本人签收,避免闹离婚的案件中被对方也就是有利害关系人的对方签收。另外,与邮政快递人员保持联系,时刻关注邮寄送达的进程。

        对于转交送达,如果诉讼参与人一方是军人,那么送达时就需要转交其团以上的政治机关予以转交,在这个过程中,该院会将庭前的准备工作和权利义务引发的宣传单一并交给政治机关,使诉讼参与人了解整个程序,明了自己的权利义务,为以后的工作打基础,在送达的基础上,该院还向转交机关说明相关送达的时间期限,希望其督促诉讼参与人尽快签收,提高诉讼的效率。

        对于代理人签收,在实践中,代理人签收的情况还是不少见的,特别是基层法院的劳资纠纷案件,诉讼参与人还要外出工作,法院掌握不了其的具体地址,而诉讼参与人为了不耽误时间和精力,也往往全权委托给其律师,因此,针对这类案件,该院在送达文书时,经过努力联系不上诉讼参与人时,就交予其代理人签收,由其代理人与其联系。

        对于公告送达,该院一般是穷尽一切其他的方式无法送达才采取这种措施,在具体操作中,为稳妥起见,该院采取的是双轨制,不仅仅在影响力大的《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公告,还在诉讼参与人的住所地张贴小公告,在其曾经居住的地方张贴小公告,虽然影响力小,却也贴近诉讼参与人和邻居的生活,只要其不完全与住所地丧失了联系,只要其关注人民法院报,公告内容就会传到诉讼参与人那里,确保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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