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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中院“千名法官回访千名当事人”活动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0-11-16 15:24:51


        根据省法院向社会公开承诺十件实事的通知要求,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主题,按照一名法官每年回访两次,每次回访不少于两名当事人的要求,在全市法院大力开展了“千名法官回访千名当事人活动”。

        截至11月10日,活动中确定的2598名当事人的回访任务,已全部完成,回访率达100%。活动中,共收到各类反馈信息630余条,该院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分类整理,逐项落实,受到了群众的好评,提高了人民法院形象,促进了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商丘中院专门召开了两级法院院长会,就活动开展进行了具体部署,宋海萍院长要求把此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各院“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回访,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和示范作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宋海萍院长亲任组长,并抽调专人设立办公室为活动专门办事机构,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是部署周密,开展有序。为确保活动的有序开展,商丘中院第一时间制定了活动方案,确定了指导思想、回访任务、回访原则、回访参加人员、回访对象和工作方法,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下发全市法院,确保了活动的有序开展。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为了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相关部门都确定了一名专职信息联络员,随时报告活动进展情况,中院活动办公室每月对各单位的回访情况进行排序通报。同时,通过各类广播电台、互联网络、上街宣传等方式,扩大对活动的宣传,争取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活动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及时总结、发现、宣传在活动中涌现的好典型、好案例、好做法,引导活动健康顺利进行。

        四是科学考评,严肃追则。商丘中院对活动的开展情况,群众反映问题的解决情况定期不定期的进行督促、检查,对已经回访的当事人,通过检查回访记录、再回访等形式进行抽查,对于在回访中弄虚作假的,严肃处理。同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活动组织不力、效果较差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并把回访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法院和法官绩效考核,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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