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确保困难群众也能打得起官司,商丘中院在立案信访大厅建设中,创造性的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这一便民工程中来,真正实现了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的无缝衔接。
步入宽敞明亮的商丘中院立案信访接待大厅,你会看到司法救助窗口和法律援助窗口醒目的放在一块。来访的当事人将体验到便利的一站式司法服务。让困难群众不出大厅,便可充分享受到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避免了当事人的往来奔波之苦,节约了诉讼成本。
每个工作日,司法局指派两名专职律师在法律援助窗口值班,积极向来访群众宣传和讲解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的有关知识,免费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发放介绍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的宣传资料,提高来访群众的自觉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法院和司法局加强沟通协调,简化相关手续。对已经接受法律援助的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的,法院应直接作出给予减交、免交、缓交诉讼费司法救助的决定,不在对其经济状况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查。同样,接受司法救助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部门也应依据法院的司法救助决定直接作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
对于给予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的案件,当事人在查询、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时,法院给予便利,并且免收相关材料费用;此类案件,当事人申请且法院裁定先于执行的,可视情况免于提供担保。
同时,对接受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让困难群众真正感受司法救济的及时和温暖。
商丘中院实行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的无缝衔接是新形势下,法院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新举措,树立了法院的良好形象,满足了群众诉讼需求,降低了诉讼成本,真正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