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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法院五项措施加大服务金融企业力度

  发布时间:2010-11-19 10:03:55


        今年以来,永城市法院建立健全五项制度,加大对金融企业的服务力度,共受理涉及金融企业的民商事案件128件,涉案标的额2300多万元,为金融企业追回信贷资金800余万元,为金融企业的稳定发展和永城市的经济稳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是建立法院与金融企业的工作联系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法官、金融企业相关负责人及主要业务人员参加的联席会议,围绕金融企业经营制度化、金融风险的预防、依法信贷等金融企业经营中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专题探讨与交流,及时发现经营中的风险与漏洞,保障企业稳健经营。

        二是完善司法建议制度。在对涉及金融企业案件的审理中,发现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以司法建议的形式向金融企业反馈,帮助其依法管理,避免以后再出现类似问题。

        三是建立定期对金融企业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制度。定期组织法官到辖区金融企业,通过举办法律讲座、法律咨询、以案说法等形式,提高金融企业人员的法律知识及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

        四是建立涉及金融企业案件集中办理制度。对涉及金融企业的案件,集中立案,集中采取诉讼保全措施,集中审理,集中执行,确保金融企业的稳定经营。

        五是加大对涉及金融企业犯罪的打击力度。对涉及金融企业的犯罪行为,在查明事实,锁定证据的基础上,加大打击力度,慎用免刑、缓刑,依法从重、从严处罚,维护金融秩序,保障金融企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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