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开展好省法院组织开展的第二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迅速部署,于11月22日制定下发了《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第二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实施方案》,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开展好第二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提出了目标、方法和要求,同时采取五项措施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一是成立专项审判合议庭。要求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相关业务庭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门合议庭,负责审理此类纠纷。同时,强化速裁、速调合议庭的职能,集中精干力量,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排期、优先开庭、优先审理、优先执行;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实施繁简分流,适当简化程序、缩短时间,提高审判和执行效率,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办理案件。
二是建立院、庭长带头办案机制。要求中院和各基层法院的院领导和各相关业务庭长带头办案,亲自巡回审判,加强诉讼调解,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活动期间,每位院领导至少办理1件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业务庭长至少办理2件。
三是建立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机制。对涉及农民工人数较多、有一定社会影响力或人大代表关注的典型案件等,邀请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以此促进活动的开展。
四是建立案件办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信访、工会、劳动保障监察和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联合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合力化解矛盾。
五是建立挂牌警示制度。中院活动办公室根据各单位的活动情况,把各单位的案件数量、活动进展情况、信息宣传情况等有关数据挂牌公示,每两周通报一次,表扬先进单位、警示落后单位,连续两次落后的,有关负责人要向中院活动领导小组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