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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积极开展第二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

  发布时间:2010-11-26 11:44:47


        在开展第二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中,夏邑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制定下发了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保障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决定自2010年11月26日至12月25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依法快立、快审、快结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力争元旦前取得阶段性成果,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该院迅速成立“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活动细则,扎实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工作,并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绩效工作考核,作为干警年终评先的重要参考。

        二是提高干警思想认识。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林运升强调,在农民工兄弟年底离城返乡之际,开展好“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既增进了法官与农民工之间的沟通,又帮助农民工解决了燃眉之急和实际问题。全院干警要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的工作态度迅速投入到活动中去。

        三是锁定案件范围。该院要求各业务庭和执行局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迅速摸排,第一时间锁定案件范围,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排查工作作为开展好此次活动的首要环节,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四是实行“三优先”方式。即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方式,狠抓立案、审理和执行环节,确保办案效果。该院开通“绿色通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实行即立即转,即转即审,尽量缩短办案周期。执行局设立专项执行组,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优先执行,最大限度的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五是开展司法救助。该院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农民工当事人,依法实行缓交、减交和免交诉讼费用,并实行诉讼风险告知制度,避免诉讼过程中一些不必要的环节,为农民工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依法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该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保障意识,增强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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