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作为改革开放进程中的一支新型力量,对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农民工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在许多方面还处于弱势地位。为迅速贯彻落实省高院“两项重大活动”的会议精神,虞城县人民法院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采取多项措施,做好宣传与发动,努力创造有利于农民工稳定就业的良好环境,为农民工兄弟开启司法公正之窗,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注重法律引导,提高维权意识。长期以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遏止,虽然有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雇主恶意拖欠、施工方垫资施工等方面原因,也有农民工自身法律观念淡薄,维权意识不强的因素。针对这一现实问题,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阵地优势,加强与基层工会组织、司法所、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和相关部门的联系,大力强化法律咨询和指导,构筑农民工维权体系,切实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和积极应对劳动纠纷的能力。
二、注重法律宣传,避免矛盾激化。农民工作为弱势群体,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要么默默的承受不公,要么采取极端方式,针对这一情况,法院把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权利作为工作的重心,进行大力的法律宣传,发放诉讼风险提示宣传卡,指导农民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尽力避免一些极端事件的发生。
三、注重司法帮扶,降低维权成本。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的司法防线,法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立案、审理、执行各个阶段,积极开设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法院积极与法律援助机构做好沟通与协调,以便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及时得到司法援助。同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全力实行缓、减、免的诉讼收费政策,尽量降低诉讼成本,努力减少当事人诉累,切实减轻其诉讼负担,展现法律的人文关怀。
四、注重工作调研,探索保障机制。在司法处理过程中,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的调查与研究,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积极探索农民工工资的日常监督机制、农民工工资约束与保障机制、企业恶意拖欠信用档案制度、加大刑事裁力度等应对措施,为上级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以便建立劳动保障、建设、公安、工商、金融、工会等有关部门的联动保障机制,更好地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维护好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