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突出“五个着手”,从案情、法理、程序、责任、理念五个方面积极转变执行理念,探索新的执行策略,创新新的执行方式,规范执行程序,进一步提升了执行工作新水平。
一是从熟悉案情着手。该院要求执行人员在新收到执行案件时,首先要进行认真细致的阅卷,掌握案件的基本事实、法院裁判的理由、据以申请执行的法律依据,仔细分析下步执行中要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讨论和研究确定执行方案和处置对策,以增强执行的预见性、前瞻性和针对性。
二是从辩法析理着手。该院要求执行人员在执行案件过程中,要将辩法析理贯穿到送达、执行的全过程,既解开当事人“法”节,又解开他们的“心结”,力求使被执行人对每一个关心和疑惑的问题都能了解的明明白白,最大程度地减少当事人的对抗情绪。
三是从规范执行程序着手。该院要求每一个执行人员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案件,严禁不遵守法律规定程序执行等行为;要求每一个执行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和工作纪律,规范执行言行,文明用语,确保和谐执行。
四是从严格责任着手。该院要求每一个执行人员在每月月初都要将手里的案件全部梳理一遍,熟悉相关的案情,制定相应的执行措施,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每个月月底向执行局长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影响执行的问题和办法,督促执行人员按期完成任务。对完不成任务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增强执行人员的工作责任心。
五是从更新执行理念,树立执行和解意识着手。树立和谐执行理念,推行“文明式引导、规范性教育、人性化和解”执行方式。以重和解少强制为原则,从教育疏导入手,坚持“沟通从心开始”,面对面与当事人在语言上沟通、在情感上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