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赵某改嫁再婚,儿子张某霸占财产,且不让赵某耕种其责任田, 5月5日,睢县法院判决张某返还赵某财产1200元、责任田及存放在张某家的480斤小麦。
法院经审理查明:张某为赵某的儿子,赵某家里有两个出嫁的女儿、去世的丈夫、张某共五个人的责任田,赵某改嫁再婚后,儿子霸占了赵某继承的丈夫的财产1200元,且于2007年种麦时拒绝赵某再耕种其一亩多的责任田。 另查明:赵某现存放在张某家的小麦还有480斤。
法院认为,赵某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赵某继承的丈夫的财产1200元张某应予返还;赵某的一亩多责任田应予返还;赵某存放在张某家的480斤小麦应予返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