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工作信息

虞城县法院推行“四多四少”阳光司法暖民心

  发布时间:2010-12-07 11:46:33


        司法权来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为切实彰显司法的人民性,今年以来,虞城县人民法院以规范法官言行为切入点,注重细节化管理,在工作中倡导四多四少,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笑容多一些,严肃少一些。法律有严肃的一面,也有人文的一面,法官的态度、语言、眼神、表情、举止都在影响着当事人对法院整体形象的评价,法院注重培养干警树立健康的性格,乐观的情绪,良好的修养,坚定的为民信念,积极倡导法官开展微笑服务,缩小与当事人的心理距离,在无形中树立法院的形象。

        二、倾听多一些,埋怨少一些。对于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法院提倡一线法官要坐得住,听得进,要学会倾听,善于倾听,要慎言、善言、会言。要说得准确、说得规范、说得通俗,要坚决杜绝埋怨和不耐烦,要在与当事人沟通的过程中,让当事人说出自己的委屈,说出自己的想法,从而提高当事人对法官的认同感。

        三、提醒多一些,推脱少一些。基层法院面对的当事人,大都法律知识欠缺,法律意识不高,法院倡导工作人员要多提醒当事人,告知他应有的权利和应当负担的义务,坚决杜绝敷衍塞责,要切实尽到自己的责任,多换位思考,体谅当事人的难处,尽量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风险。

        四、关怀多一些,冷漠少一些。来法院解决纠纷,都是有求于法律,把法院当做自己的公平保障。为了体现司法的人民性,法院倡导法官要以诚对待当事人,对当事人多一些关怀,多一分温暖,要坚决杜绝冷横硬的衙门作风,要以热心和公心赢得当事人的信任,从而架起与当事人互信的桥梁,为案件的和平解决打下坚实基础。


关闭窗口

网站纠错电话:0370-2209415  
地址:商丘市南京路东段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