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李某、张某均为再婚,却却没有吸取前次离婚教训,选择婚姻不慎重,草率结合,导致感情破裂,再次走向离婚,5月7日,睢县法院一审判决准许李某与张某离婚,财产另案处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某和张某均为再婚,2007年农历9月份,二人经媒人介绍相识并订婚,当年农历10月16日举行了结婚仪式,当年农历10月25日领取了结婚证。李某、张某结婚后,张某落户到李某家里,婚后没有生育子女。李某、张某婚后开始感情尚可,后因生活琐事生气,张某外出打工,李某、张某分居生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法院认为,李某、张某均为再婚,相识结婚时间较短,婚后不久即因生活琐事生气、分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应准予李某、张某离婚。因被告未到庭,李某、张某婚前、婚后财产无法审理,可以另案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