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体壮的厨师韩某携带着削面刀到网吧上网,在使用电脑时与他人发生争执,遂挥起削面刀,片刻致伤两名年轻人。韩某自知闯祸,立即潜逃外地,一年后被上海浦东警方抓获。2010年12月7日,商丘市睢阳区法院审结了该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韩某以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赔偿两名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12567.3元。
经审理查明,2009年4月2日晚21时许,被告人韩某在睢阳区古宋乡聚友网吧因使用电脑与被害人赵博发生争执,后在该网吧门口用削面刀将被害人赵博、赵威扎伤。经鉴定,赵博左腋下伤口“与胸腔相通”致左侧血气胸,构成轻伤;赵威左肱骨皮质骨折构成轻伤,胸部左外则创口、左上臂体表创口构成轻微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韩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两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韩某的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经济损失,其应予赔偿。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