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虞城县人民法院积极在源头化解社会矛盾、排查不稳定因素、在审判、执行管理工作上下功夫,努力促进法院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对全院干警提出“四个务必”的要求,确保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精神落到实处。
一是务必提高认识,增强学习三项重点工作精神主动性和紧迫感。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切实找准人民法院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创新司法工作的理念、转变司法工作的方式、破解司法工作的难题,坚持司法公正与司法高效相统一,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实现法院工作的全面科学发展。
二是务必抓住关键,牢牢把握三项重点工作的总体要求。要正确把握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目标要求,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贯彻科学发展,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
三是务必结合实践,努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要紧密结合人民法院工作的实际,提升司法能力,促进审判工作,并在司法改革、司法保障、队伍建设上有新起色、新进步。深化细化审判工作,提升审判工作水平,树立改革创新意识,促进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建设风清气正的法院队伍。
四是务必廉洁公正司法,着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要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完善审判公开制度,依法公开立案、庭审、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内容,并通过建立网站、设立公众开放日、及时上传裁判文书等措施,做到阳光司法、透明公开;加强廉政建设,领导干部坚持率先垂范,严格自律,一岗双责;继续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季度通报制度,坚持不懈地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