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深入推动三项重点工作,虞城县人民法院把案件质量作为首要任务抓稳抓好,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三查三看,严把案件质量关,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查程序,看是否合法。程序违法是发还重审的法定理由,为了防止发生程序性的错误,法院努力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提高一线法官的程序意识,切实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审判工作,防止出现诸如应当回避未回避、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判决等程序性问题。
查事实,看是否清楚。事实认定是案件处理的基础,认定事实的过程是一个推理的过程,由于涉案客观真实都是既成事实,不能即时把握,只能凭推定,必然很难接近其本来面目,法院要求一线法官正确把握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之间的辩证关系,做好证据的分析与认定,尽量摆脱个人在认识上的局限,尽力做到对客观真实进行取舍和还原,力争做到事实清楚。
查文书,看是否规范。法律文书是人民法院执法能力、业务水平的综合体现,也是人民法院司法公正的一面镜子。由于法律文书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权益和公民的切身利益,这就要求法律文书在语言文字的运用上要比其他各类文种的要求更为严格,必须在词语、结构及语言风格等方面加强规范,真正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法院通过优劣文书比较展示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广大法官文书制作的积极性,并要求增强法律文书的说理性,不断提高法律文书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