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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完善四项机制推动整体工作上台阶

  发布时间:2010-12-30 11:22:37


        今年以来,为深入推动三项重点工作,虞城县人民法院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注重完善四项工作机制,整体工作有了较大进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目标责任机制。法院按照“量化,细化,科学化”的工作思路,要求每个庭室都要制定完善的目标任务与详细规划,在做好工作任务的分解的同时,强化责任的落实与奖惩,让每一名干警做到工作有目标,心中有责任,从而为自己设立的工作目标而扎实奋斗。

        百分考核机制。法院结合自身实际,对照上级部门的考核细则与要求,制定了更为详细的考核方案,在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着重从德、能、勤、绩各个方面对干警进行考核,建立电子考核档案,将考核排名作为评先和晋升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激发全体工作人员的进取心和工作责任感。通过严格的百分考核,在全院上下形成一个注重学习,相互提高的良好工作局面。

        创先争优机制。法院着重围绕“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工作目标,通过采取“办案竞赛”“宣传竞赛”“评选调解之星”等形式,在法院和干警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增强法院队伍的战斗力、激发队伍的生机,从而推动法院的科学发展,促进辖区的社会和谐。

        督促检查机制。督查工作是推动法院科学发展的有力抓手,也是促进审判作风和工作作风转变的有效措施。法院进一步完善督查工作机制,对督促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宗旨、原则、内容、方式、运作机制、办理程序等方面进行详细规范,在实践中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式,努力做到科学、高效、廉洁督查,为法院整体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督导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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