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元旦佳节将至,夏邑县法院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更好树立法院的良好形象,确保元旦佳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让干警过上廉洁、文明、祥和的元旦佳节,节前狠抓廉政教育,加强对干警的廉洁自律教育,确保节日期间全体干警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一是抓好节前廉政教育。该院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落实“五个严禁”的规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有关文件,教育、引导、提醒全院干警增强廉政守纪意识,增强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确保干警思想不失控、行为不失范。
二是要求每位干警向院党组上交一篇廉政保证书。每个干警结合自身工作的特点与实际情况,就如何在本职工作中做到廉洁自律,自觉抵制社会不正之风,向院党组做出书面保证。
三是严明廉政纪律。该院重申法院干警“八不准”等各项廉政规定,要求全院干警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把好“廉洁自律关”和“遵守纪律关”,加强车辆管理,不得公车私用,注意车辆安全,并明确对节日期间违反廉政行为的,一经发现将给予从严处理。
四是加强元旦佳节期间的廉政监督。该院由纪检组、监察室等部门组成节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组,除在院内设立专项举报电话外,还利用走访、谈话等积极有效的方式对全体干警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的给予罚款、通报,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