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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院庭领导带头办理民工讨薪案

  发布时间:2010-12-31 10:31:12


        为确保把第二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落到实处,睢县法院在强化源头排查的基础上,坚持在明确责任和完善工作机制上狠下功夫,对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实行院庭领导“一把手”负责制,使80%以上的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在元旦前即得到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坚持“一把手”负责制。把及时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作为“一把手”工程,明确各业务口分管副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各业务庭负责人和承办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分管副院长亲自挂帅,与业务庭负责人共同约访当事人,亲自出面协调,亲自化解处理,直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彻底解决,真正做到既“挂帅”又“出征”。

        二是各业务庭均抽调业务骨干,成立由庭长担任审判长的拖欠民工工资案件专项审判合议庭,集中精干力量,对涉农民工案件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排期、优先开庭、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三是坚持实行个案负责制。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由活动办公室逐人逐案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于疑难案件,由院长亲自主持案情分析会,召集全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共同梳理案情,研究措施,确保每个案件及时案结事了,群众满意。

        四是建立挂牌警示制度。该院活动办公室根据各业务庭活动情况,把各庭的案件数量、活动进展情况、信息宣传情况等有关数据挂牌公示,每周通报,表扬先进、激励后进,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确保活动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进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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