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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梁园区法院四项措施强化司法行政管理

  发布时间:2011-01-05 16:33:31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强化司法行政管理,规范办公秩序,提高司法行政管理水平。

        一是落实卫生周检查和月评比制度。每周五由行政科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对全院室内外卫生进行全面检查,对第一名颁发卫生流动红旗,最后一名挂流动黑旗,当月连续两次最后一名者,通报批评并扣发当月全庭人员精神文明奖。

        二是统一办公室物品摆放。组织召开现场会,规范办公物品摆放,规定办公用品除办公桌椅、档案柜、沙发、脸盆架及衣帽架外,其它原则不得摆放;办公桌上除电脑、台板下除院内联系方式表外,其它不得摆放,花草不得超过四盆,并统一摆放在规定位置。

        三是落实警车管理规定。警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派车,法庭车辆工作日期间必须停放在庭内。警车仅限于警务和公务活动使用,非警务和公务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警车,更不得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驶警车,警车外借等。

        四是落实伙食规定。成立由干警组成的伙食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院内干警伙食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向党组提出整改意见,并制定每周食谱。伙食开支情况每月向全院干警通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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