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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建立“五项机制”促案件质量上台阶

  发布时间:2011-01-12 10:04:18


       夏邑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把案件质量作为法院工作重中之重,采取多项措施,逐步建立了一套科学规范的案件管理机制,案件呈现出调解率高、服判率高、当事人满意率高、上诉率低的良好局面。

      建立流程管理机制。从规范办案程序入手,完善了《案件流程管理办法》,从立案、分案、送达、庭审准备、开庭审理、结案、执行到卷宗归档,都由专门部门负责全程跟踪监督。对工作落后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诫勉谈话,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促进了案件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建立案件剖析机制。根据案件评查出的问题和发还重审、改判案件中发现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由分管审判业务的领导或案件质量评查人员进行点评和问题原因分析,并就如何提高案件质量提出建议和对策,对存在的瑕疵行为提出警示性提示,进一步促进案件质量。

      建立庭审观摩机制。在庭审中,该院要求审判人员从着装仪表到开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到符合规范,并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确定庭审能力强的法官开观摩庭,其他法官参加旁听,相互借鉴,取长补短,从而共同提高业务水平,提高办案质量。

      建立奖优罚劣机制。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庭审观摩等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制定案件质量管理奖惩制度,对出现差错瑕疵的案件实行经济处罚和通报批评,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出现质量问题多的法官取消其评先评优及晋升资格。

      建立重点回访机制。制定出台《重点案件跟踪回访工作意见》,对一定标的以上案件、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上级批办交办案件、评查办在评查中发现存有问题的案件等十余类案件作为重点跟踪回访案件,凡在回访中发现承办人有违法违纪办案、拖延办案及不廉洁等现象的,将严格依据上级法院及本院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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