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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三个促进”提升司法公信力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1-01-12 10:05:52


        新年伊始,为扎实推动三项重点工作,虞城县人民法院从做好干警思想工作入手,进一步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神实质,要求全院干警牢记三个至上,从多个方面提升司法服务能力,真正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促进辖区的社会和谐。

        一、提高案件质量,促进公正司法。法院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工作,通过三查三看切实提高案件质量,有效发挥审判质量对司法公正的促进作用。查程序,看是否合法。为了防止发生程序性的错误,法院努力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提高一线法官的程序意识,切实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审判工作;查事实,看是否清楚。事实认定是案件处理的基础,认定事实的过程是一个推理的过程,法院要求一线法官正确把握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之间的辩证关系,做好证据的分析与认定,尽量摆脱个人在认识上的局限;查文书,看是否规范。法律文书是人民法院执法能力、业务水平的综合体现,法院通过优劣文书比较展示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广大法官文书制作的积极性,并要求增强法律文书的说理性,不断提高法律文书的质量。

        二、树立法官形象,促进文明司法。法院把学习落实《法官行为规范》和《基本准则》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从规范庭审行为入手,要求一线法官严格执行法律,确保程序公正,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保持法庭的庄严和法定程序的到位;规范庭审细节,确保实体公正,确保在案件的整个审理过程中,对事实有一个客观、公正地反映;注重司法礼仪,确保形象公正,要求法官在庭审时必须按规定统一着法官制服,并保持整洁,在与当事人交流时,要使用规范、准确、文明的法律言语,不得对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有任何不公的训诫和带有倾向性的的言辞。

        三、强化纪律约束,促进廉洁司法。法官只有保持清正廉洁的品行,才能代表国家行使好司法权力,才能保证裁决的结果最大限度的符合法律的本意,从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法院一直注重从思想教育、制度防范、案件督查、内外监督等方面入手,切实规范法官的司法行为,尽力避免社会公众对法院的公信力产生怀疑。通过多种形式的廉洁自律教育,不断提高法官的拒腐防变能力,要求法官做到淡泊名利、甘于寂寞,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切实维护好公平公正的司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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