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永城市人民法院积极运用诉前调解程序,第一时间为9名返乡农民工讨薪15万元,让农民工踏踏实实过个放心年。
2010年4月,张某在北京承包一建筑工程,因缺工人,便招李某等九人跟随其到北京打工。截至12月,张某共拖欠李某等工资15万余元。后经李某等多次催要,张某以工程没有结束,开发商没有支付工程款为由拒绝支付。春季临近,辛苦一年,没有拿到工资过年的李某等人,多次到张某家中,以不给钱不走,在张某家吃住的形式要求张某支付工资,张某则以躲避、不予见面的方式应付。李某等人情绪非常激烈,扬言要以打砸的形式报复张某,双方矛盾逐步升级。
1月9日,李某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到了永城市法院女子立案庭进行咨询。了解情况后,永城市法院立即启动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经立案庭女法官集体会诊,决定采用诉前调解方式,快速为9名农民工讨薪。立案庭女法官当天就赶到张某家中,首先对张某没有全额拿到开发商工程款的处境表示同情与理解,然后对其讲明国家、法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重视程度、拖欠农民工工资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及9名农民工辛辛苦苦打工一年,却没有拿到应得的工资,无钱过年的处境,提醒张某换位思考。经过女法官说服教育,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全额支付9名农民工工资,并主动将15万余元工资款交到法院,一起可能转化为恶性案件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24小时内得到了完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