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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强化“四项措施”营造宣传工作新局面

  发布时间:2011-01-17 09:57:41


        宣传工作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履行好审判执行工作的舆论保障和思想保障。新年伊始,虞城县人民法院以学习贯彻全国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和王胜俊院长关于加强法院新闻宣传工作重要指示为契机,不断拓展宣传渠道,注重宣传效果,全力推动宣传工作上台阶。

        一、拓宽宣传渠道。在以往图片展览、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悬挂过街标语条幅等传统方式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更加简便、快捷、影响范围更大的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法院工作网站和各级法制网络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新风尚,切实提高人民法院的工作形象。

        二、突出宣传重点。法院鼓励全体工作人员,人人动手,集中报道和宣传法院在巡回审判、案件调解、集中执行、廉洁自律、人大代表联络等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努力挖掘法院工作的闪光点和模范法官先进事迹,切实弘扬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平正义、廉洁文明的时代风采。

        三、注重宣传效果。为了让法院宣传工作走进百姓生活,法院以基层人民法庭为依托,紧紧抓住春节临近,外出务工人员回家过年这一有利时机,联合乡镇基层组织在集贸市场和人口密集场所利用法制讲堂、依案说法和巡回审判等形式,向广大农民兄弟做好婚姻家庭、劳动报酬、人身损害等与其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切实增强宣传效果,引导更多普通百姓依法维权。

        四、完善激励机制。为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宣传积极性,法院党组经研究决定,从1月11日开始,利用3个多月的时间,在全院开展“信息宣传调研百日竞赛”活动,切实加大新闻宣传的奖励措施,在明确规定物质奖励的同时,将宣传工作的成绩综合计入年终绩效考核,作为干警评先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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