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中,睢县人民法院创新性地采用“携款参调”工作法,既加强对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的保护,又注重对案件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通过加大调解工作力度,以和解方式,促进劳资双赢,确保各方利益的实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该院的“携款参调”工作法为,首先由办案人员初步征求农民工维权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见,确定调解思路,之后让用工方当事人携带标的款参与调解,让双方面对面交谈协商调解方案。调解协议一旦达成,农民工在签收调解协议时当场领取工资款,并将协议及时履行情况记录在卷,从而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取得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办案效果,受到地方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工的普遍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