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法院第二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中,宁陵县人民法院为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落到实处,保证案结事了,在党委领导和政府的支持下,该院丰富调解措施,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矛盾化解,形成化解矛盾的整体合力,为群众提供多种方式解决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该院通过创新民事审判运行机制,和该县司法局建立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组织、程序、效力衔接机制,实现人民法庭、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三级联动调解网络。
该院与相关行政部门联动,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支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劳动等相关行政部门沟通,形成多方参与、共同配合的诉调对接机制。
另外,该院注重吸纳部门专业人员参与调解处理。如建筑合同纠纷案件,这类案件往往涉及诸多领域,当事人对立情绪大,审理周期长。在实践中,他们体会到该类纠纷产生的初期是解决的最佳时机。为抓住这一关键时机,他们与主管建设部门等共同协商达成共识,确立纠纷解决方案,保证施工方及时收到工程款,农民工及时获得劳动报酬。
自全省法院第二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开始以来,该院受理的7起涉农民工民事案件调解结案6起,涉及标的110余万元,切实保障了农民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