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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利民法庭“三个到位”化解婚约纠纷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1-01-20 16:57:02


        今年以来,针对农村婚约财产纠纷增多的实际情况,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践行司法为民,虞城县法院利民人民法庭,在案件办理中做到三个到位,较好地化解民事纠纷,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风险提示到位。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知情权及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帮助当事人了解并尽可能避免一些比较常见的诉讼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法庭在立案和送达阶段,充分利用诉讼风险提示书进行详细告知,让当事人充分了解诉讼的程序和法律后果,从而帮助当事人尽可能地降低诉讼成本和风险。

        二、案件调解到位。法庭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在案件处理的全过程,大力推行调解,必要时,积极与辖区乡镇组织、司法所、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联手,邀请熟悉案情的妇联、村级组织等工作人员参与案件调解,发扬民间智慧,积极探索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的新路,做到全力、全程、全心调解,尽力避免矛盾激化。

        三、判后答疑到位。婚约财产纠纷作为农村最常见的案件类型,由于现行法律规定与民间传统风俗存在着一定的冲突,机械适用法律下判往往引起一方当事人的不满,针对这种情况,法庭下大力气作好判后答疑工作,尽可能用通俗语言解释法律规定,尽量避免当事人由于法律知识不足而对法院判决公正性的怀疑,引导他们按法律程序解决问题,减少缠诉与上访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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