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高速路上两辆大货车凌晨追尾相撞,造成后车车头报废,司机当即死亡的交通事故,前车所拉的医用药品因撞击散落一地。天亮后,面对如此残状和落难的车主,附近的村民宋某某、田某某、田某等三人并没有伸出援助之手及时相救,而是不顾车主的苦苦哀求,依仗人多势众,疯狂地哄抢地上的药品。等到处理事故的交警赶到,药品已经被哄抢一空。虞城县法院2011年1月28日审结了此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该事故发生在2010年3月21日凌晨济广高速河南省虞城县段。2010年12月6日,当地派出所民警在走访中发现了上述案情。经评估宋某某等三人哄抢的药品价值为7425.8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宋某某等三人依仗人多势众,公然哄抢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聚众哄抢罪。因三人均系初犯且有悔罪表现,根据其作案价值依法以聚众哄抢罪判处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9000元;判处田某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田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500元。宋某某等三名村民乘人之危,贪图小便宜,为自己的愚蠢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