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管理是一项事关执法办案成效、事关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发挥、事关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工作,永城市人民法院“四个坚持”扎实开展审判管理工作。
一是坚持以审判为中心。永城法院围绕办案抓管理,围绕便民抓管理,围绕法官抓管理,围绕审判搞服务。并注重民主管理,充分尊重、信任、理解法官,激发法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发挥法官的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地挖掘司法潜能,提高司法效能。
二是坚持以制度为途径。该院首先建立完善审判管理制度体系,重点建立健全质量效率评估、案件评查、流程管理、考核奖惩、监督指导等一系列审判管理制度,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审判管理格局。
三是坚持以统筹为方法。永城法院坚持全员管理,从审判委员会、审判业务庭到合议庭,从院长、庭长到审判长、法官,每个审判组织、每个审判人员,都应当纳入到审判管理体系之中,使每个人都有职责、有权利、有义务,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个个有责的审判管理格局。
四是坚持以科技为保障。该院在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现有软件系统的对接和兼容,为实现人民法院工作信息化管理奠定基础上,并从人员、技术、制度等方面采取措施,建立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确保审判管理工作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