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法院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强调 “四个突出”深入查摆问题,确保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第一,突出“广”, 该院坚持广开言路,开门纳谏,采取多渠道、多途经广泛征求法院内部、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一是通过“大走访”、 “走访企业”“一村一警”等活动深入乡村、企业,发放民意问卷调查表,倾听群众的声音,了解企业的需求,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二是召开由人大代表、县委机关人员、群众代表、民主党派、企业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开通热线电话随时征求意见建议,广泛查摆收集问题。
第二,突出“实”,该院坚持求真务实,认真查摆法院在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审判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该院党组成员以身作则,结合个人的职责以及工作开展情况,带头进行自我查摆。同时,党组成员还充分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的作风,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法院工作中的问题,其次,组织干警进行自我剖析,实事求是地查找出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排查在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审判纪律、审判作风、工作作风、法院和法官形象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科学发展、“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要求的问题。
第三,突出“准”。查摆问题不仅要有理论上的深度,又要紧密联系干警本人的工作实际情况,从实际出发,进行深入浅出的剖析,使之言之有理、言之有物,做到有的放矢,而非泛泛而谈,敷衍应付。通过“广”和“实”两个阶段的查摆,该院重点找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某些方面裁判不公;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不高;存在着执法不廉、形象不佳等现象;干警的群众观念、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还有待加强;准确定位了该院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要重点解决好的问题。为促进该院科学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四,突出“深”,开展督察检查。该院党组成员起带头垂范作用,公布了举报电话,要求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以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二是落实通报重大事项制度。今年以来,该法院先后5次以书面形式向党委、人大通报了法院的重大工作事项、重要工作部署、重大疑难案件,以及法院队伍建设等事项,倾听意见和建议,争取监督和支持。 三是落实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和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制度。对疑难、复杂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旁听、观摩,并在庭审后及时召开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对案件审理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法官庭审行为规范,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确保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实效,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