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2月22日上午,河南商丘华润投资有限公司的代表将一面绣有“法律的捍卫者,企业的保护神”的红色锦旗送到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手中,以感谢人民法院及时有效执结该公司与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为该公司减少直接经济损失850万元 ,并使商丘、重庆两个面临发展严重困难的企业重获发展生机。
在涉企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工作中,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只要企业还有一线生机,就要千方百计去让企业“复活”的司法理念,通过组织开展“千名法官进千企”活动,让法官了解企业发展状况,明确企业司法需求,并突出加强对重大经济活动、重大项目建设中涉诉案件的审理,主动为企业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优化投资环境提供法律服务,构建和谐发展平台,促进了一方稳定,赢得了多方喝彩。
商丘华润投资有限公司与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因借款形成纠纷,经商丘中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两个月内偿还商丘华润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本金7331818.62元及利息。商丘中院以(2009)商民一字第21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但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未履行,商丘华润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法院执行。该案立案执行后,因被执行人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在重庆,且申请人不能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院依职权也查找不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商丘华润投资有限公司因该案陷于投资融资困境,三个重大建设项目面临搁浅,企业发展遇到前所未有的严重困难。为了帮助企业解困,商丘中院执行干警不畏艰辛,数次北上、南下,收集证据,核查资产,并先后六次到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做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工作,考虑到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是开发房地产,资金周转周期长,给于其履行宽展期,被执行人非常感动,主动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分期分批偿还所欠款项。2月2日,被执行人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将最后一笔执行款220万元履行完毕,至此,该案850万元本息全部执行完毕。商丘中院和谐执行了这起跨省执行案件,保护了两个企业的利益,受到了两个企业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