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0年全市执行工作绩效考评第三名的基础上,虞城县法院执行局坚持执行工作第一要务,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契机,完善各项执行规范、推行执行公开、强化案件执行监督,改革执行方法、创新执行措施,不断提高执行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今年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坚持每周执行案件会商制度,群策群力化解执行难。对疑难执行案件实行相互汇报,共商对策。每周三下午,全院执行人员相互汇报办案进展情况,交流执行心得,把近期相关疑难案件在会议上提出来,共同商讨执行措施与解决办法,群策群力破解执行难案,对于久执不下的骨头案,考虑到相关办案人员确实已穷尽执行方法与措施,且案件执行一时进入死角,但是又有希望执结的,在不同的执行小组内采取“骨头案”互换执行的措施,充分发挥不同执行人员从不同切入点采取不同措施的优势,促进案件的执行。
坚持落实各项执行规范到位,以制度管人促进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案件被录入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由系统将案件随机分派至执行人员名下。从便于执行和公平的角度出发,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以提高执行人员办案的积极性。以制度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案件的执行。通过制定与落实各项执行制度,实现执行有法可依、有制度可依,一方面可消除执行人员采取某些强制措施的顾虑,提高执行效率;另一方面通过落实制度,降低执行的随意性,规范执行行为,减少了执行的社会隐患与社会风险。
坚持案件执行环节公开到位,实现阳光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最大限度地落实执行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或环节外,积极将执行依据、标准、规范、程序及执行措施的采用等方面向社会和当事人公开,对于当事人所提出的问题,实现有问必答;对当事人所提出的合法要求,积极予以满足。
坚持监督执行有效到位,以监督促进公正执行。充分发挥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监督作用,提高执行效率。各个执行案从立案到结案,按照要求由专人负责及时录入信息。院、局长每天通过信息管理系统了解各案执行进展情况、执行措施的采用是否保全、是否超过执行期限,对于执行措施不当和即将超执行期限的责令相关执行人员积极整改落实。大大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有效防止了执行积案的产生。依托案件评查,强化对执行程序监督,提高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