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法院工作主题,破解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虞城县法院执一庭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从强化执行管理入手,多做当事人的和解工作,有力地缓解执行工作的被动局面,使各项执行工作步入了良性循环的轨道,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率。
一、执行案卷审查到位。执行案件从立案庭转到执一庭后,执行干警及时对执行案卷进行实体审查,通过阅读裁判文书,审查裁判文书中确定的给付内容、权衡执行难度的程度,并根据具体案情,制定出具体的执行方案。
二、对被执行人员的财产摸底到位。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干警及时给申请执行人联系沟通,让其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在向被执行人下发执行通知书时,让其自行申报财产状况,根据当事人提供案情的情况,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摸底,需要向银行系统查询存款情况的及时查询、需要向房产部门了解房产情况的及时了解,需要到车管部门调查车辆情况的及时调查等等,通过采取不同的执行措施,全面掌握被执行人的各方面情况,以便于执行。
三、法理和情理说服教育到位。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一庭执行法官与当事人及时沟通,做好判后答疑的工作,疏通当事人心里的障碍,将法理、情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用耐心和真情去做当事人的工作,感化当事人,督促其自动履行或自行达成和解协议,提高结案率。
四、各项执行措施采取到位。执一庭执行干警在执行案件的过程中,根据不同案件的不同案情,采取不同的执行措施,对暂时没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及时裁定中止执行,并告知申请执行人在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可随时回复执行;对有财产被执行人不及时自动履行的,该查封的查封、该扣押的扣押,需要对采取拘留措施的,及时给领导汇报,以便依法强制执行,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