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司法为民实践活动,构建和谐社会,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结合实际,积极谋划,认真组织,注重做好五字文章,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司法为民实践活动成效的最重要标准,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着力点,在司法为民实践活动中体民情、听民声、察民意、解民忧。
一是“学”。每周五下午,全院各部门统一组织干警认真学理念、学业务、学典型,提高素质,树立形象。
二是 “比”。组织开展创一流业务竞赛活动,加大人民法庭和立案、信访窗口创建力度,按照正规化建设和人民满意的要求,建好示范窗口单位,发现和培养一批先进典型,树立一批业务标兵,推介一批先进经验。
三是“评”。中层领导向辖区内人大代表、定期汇报工作;各部门正职向院党组述职,认真开展好“人民群众满意工作”民意测评,并适时召开讲评会议,总结经验,找准差距,进一步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
四是“建”。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执法公开等制度,建立健全便民利民的各项机制,向社会公开,抓好落实;
五是“固”。固本强基,切实解决人民法庭和一线审判工作经费、装备、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夯实基层基础,擦亮群众满意的第一扇窗口,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