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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法院三项举措推进信息宣传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发布时间:2011-03-08 15:16:50


        永城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着力在信息宣传的机制、网络、创新建设上狠下功夫,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推进信息宣传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一是抓机制,坚持一套好做法。在工作中,院领导始终把信息宣传工作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布置、检查、总结工作都不忘信息宣传工作,对带有全局性、指导性的工作,院领导亲自出题目,亲自动手撰写信息宣传稿件。法院有关例会都尽量吸收研究室人员参加,积极为信息宣传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成立了以江长涛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院长、各单位负责人逐级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上下齐抓共管,人人身上有指标,千斤重担大家挑的局面。

        二是抓实效,健全一个好网络。我院制定出台了《信息宣传工作制定》,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宣传工作任务,细化了信息宣传工作职责,建立了以研究室为主体,以信息宣传小组为骨干,全体审判人员参加的立体信息宣传网络,形成了以研究室主任和信息专干、其他庭室骨干为成员的综合信息网络体系。在各部门明确一名写作基础好的干警为兼职信息宣传员,要求每名兼职信息宣传员每个月给院研究室提供2篇以上高质量的信息材料。实行兼职信息宣传员一周一调度,一月一讲评,一季一排名的工作制度,鼓励兼职信息宣传员积极开展信息工作。在全院提倡领导带头,人人动手,个个投稿,形成了左右开弓、人人参与的浓厚工作氛围。

        三是抓创新,形成一个好局面。我院十分注重信息宣传工作创新,重点采取了“三个到位”的工作措施,使信息宣传工作步入了规范化管理轨道。任务上计划到位。根据上级法院工作要点和有关信息宣传工作要求,充分考虑各部门的特点和信息宣传能力,在数量上和质量上综合平衡,确定各单位的信息宣传目标,制定《信息宣传工作规划》和《重点信息宣传纲要》,详尽确定一个时期的工作要点,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庭室。管理上责任到位。将信息宣传目标任务、考核与奖励办法向干警明示,纳入干警岗位目标责任制,实行量化管理,动态考核。规定每名干警每年必须写稿5篇以上。奖惩上落实到位。对完成任务出色的单位和个人,在年终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对未完成信息宣传工作任务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干警,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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