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审判管理办公室的职能作用,提高案件质量,确保每一件案件成为铁案,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通过完善机制、统一标准、评查、问责、严把裁判文书质量评查关,有效杜绝带病案件发生。
一是完善机制,成立专职评查机构。案件审理办公室成立由常务副院长任组长的裁判文书评查小组,负责对全院的裁判文书印刷前的复核评查和送达前的文书进行抽查工作。
二是统一标准,规范裁判文书印刷。在最高法院没有统一印刷格式前,依据最高法院裁判文书样式,统一纸张,规定字号,规范印刷,裁判文书用纸一律使用A4纸,双面印刷,按要求左侧装订,页边与版心尺寸上白边为37 mm,左白边为28 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正文每页22行,每行28字,单位名称用二号小标宋简体,裁判文书名称用一号小标宋简体,案件字号用三号仿宋,年份应标全称,用“( )”括入,正文用三号仿宋,正文数字统一用阿拉伯数字,数字和年份不能回行。裁判日期,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O”。加盖印章应端正,居中骑年盖月,上不压审判员,下不压书记员,印章用红色。
三是建立裁判文书缮印前审核机制。裁判文书主审法官草拟后,首先由庭长(审判长)审核,而后交审管办裁判文书评查组复核,复核合格后,由分管院长签发,交文印室统一印刷。
四是建立卷宗评查问责机制。审判管理办公室,依照卷宗评查细则,逐卷评查,评查的每一个细节记录在案,对存在共性或个性问题,除每月情况通报外,每季度进行讲评,杜绝或减少类似问题的发生。若装订质量问题退回原立卷单位,责令重新整理。
五是建立随机抽查互评机制。每半年邀请中院审管办或兄弟基层法院对我院裁判文书和审执结的卷宗进行随即抽查,找出存在的问题,从而吸取其他法院卷宗评查的经验,提高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