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坚持将公正司法、一心调解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五项措施着力加强调解工作,2010年,该庭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85件,其中调解163件,调解结案率达88%,被商丘中院授予“调解竞赛优胜单位”,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辖区百姓的普遍赞誉。
一是加强学习,着力打造高素质的调解队伍。“公生明,廉生威”,为造就一支娴熟法律、精通业务、知识渊博的调解队伍,睢县法院民一庭从未放松过政治业务方面的学习和研究,并实施了廉政会议制度、廉政说服制度、廉政提醒制度和廉政警戒制度,确保法官无违纪、办案无冤错、审限无超期、工作无事故。
二是突出服务,着力为当事人提供便利。为更好的便民、利民、为民,睢县法院民一庭在调解工作中严格遵循“五个一”(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暖心,一句热情问候,一个客观公正的答复)和“五个优先”(外地人的案件优先、老人和妇女、儿童的案件优先、下岗职工的案件优先、影响大局的案件优先、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优先),并建立了“假日法庭”、“农忙法庭”和法律服务热线等,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了便捷温馨的调解诉讼环境。
三是实地调查,着力提高调处的质量。为了保证公正有效地调解好每一起案件,睢县法院民一庭的法官坚持不辞辛苦地到案发地走访了解,以便更清楚的了解、吃透案情,做到每一个案件的发生、调解、裁决都有一个稳固的基础,从而更好达到让当事人口服心服、让群众明明白白的调解效果。
四是注重谈心,着力从法理、情理上说服感动当事人。在调解工作中,睢县法院民一庭坚持做到 “ 快”、“诚”、“情”、“和”。所谓“快”,就是案件一到手尽快联系双方当事人,在第一时间征询双方对案件的调解意见;“诚”,就是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以诚心和耐心切实解决当事人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实在在地为老百姓着想;“情”,就是依法调解,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换位思考;“和”,就是把程式化的民事庭审变成极具有人性化的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使双方当事人建立起互谅互让、和谐友好的调解氛围,以调促和案结事了。2010年8月,该庭在审理张某与杨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对离婚已达成一致,只是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上有一点分歧,按常规此案只要作出一个判决既简单又轻松,但该庭没有一判了之,主办法官通过实地调查发现,当事人双方是因家庭生活需要外出打工,分居两地,以致相互猜疑,引起矛盾,而两人的两个子女,一个正在读高中、一个读初中,正是需要家庭稳定、亲情关爱的时候,如果此时他们离婚,不仅不利于双方心结的化解,更有可能对两个子女产生不利的影响,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考虑到双方并没有根本性的矛盾,庭长和主办法官决心挽救这桩婚姻,还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此后,他们先后六次找双方当事人谈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进行劝说,同时,他们还联系和发动双方的亲友共同参与调解。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经过近两个月的不懈努力,终于使二人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五是以人为本,着力满足特殊主体的调解需求。对于诉讼主体涉及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案件,睢县法院民一庭坚持以人为本,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使官司走“快车道”,快立、快审、快结。2010年,该庭共受理涉及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案件31件,全部适用的都是简易程序,且都是上门办案、巡回调解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