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案件播报

一句话骗钱六十万 拒返还获刑十四年

  发布时间:2011-03-15 14:58:53


        家住郑州市惠济区常青路的四川籍中年男子梁军一句“我中纪委有人能活动事”竟有如此巨大的能量,使得正在为亲戚“跑事”的宁陵县程楼乡刘古堂村村民刘方贤自愿拿出60万交给自己。梁军得钱后,什么事也没做,将钱据为己有。2011年3月14日,商丘市睢阳区法院审结了该起诈骗案,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梁军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审理查明:2010年2月份,宁陵县程楼乡刘古堂村村民刘方贤的亲戚史某被宁陵县人民检察院调查,刘方贤想找关系帮史某活动事,遂与外甥女婿蒋某商量,蒋某提出四川老乡即被告人梁军有关系能给人活动事。刘方贤即让蒋某与被告人梁军联系,梁军说中纪委有人能帮蒋某活动此事,并说明需要活动费用60万元。随后刘方贤把钱准备好后分三次汇往蒋某的银行卡,让蒋某汇给梁军活动事,蒋某从银行卡中取出20万元现金交给梁军,然后又往梁军银行卡汇入40万元,梁军将这60万元据为己有,拒不返还。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以上人名均为化名)


关闭窗口

网站纠错电话:0370-2209415  
地址:商丘市南京路东段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