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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完善“五项机制”践行司法为民获好评

  发布时间:2011-03-16 09:49:35


       夏邑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人民群众满意的根本标准,认真贯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指针,通过完善“五项机制”,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树立了人民法院和法官良好形象,受到辖区群众一致好评。

      一是完善制度约束机制。从健全岗位职责规范、工作程序规范、干警行为操守规范等入手,进一步完善了《立案接待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诉讼引导工作细则》等制度,从导诉员如何进行接待、如何引导当事人办理相关事宜;诉讼费用的减缓免、庭前调解、法官约见的程序;信访案件的接待、处理、答复等方面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力求达到服务规范化、程序化。

      二是完善便民诉讼机制。在坚持巡回办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电话立案、假日立案、上门立案、电话预约立案等便民措施,建立繁简分流、案件速裁、诉讼“绿色通道”,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费等案件,一律优先立案,快速移交审理。

      三是完善信访接待机制。为进一步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该院确立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深入抓、党组成员协同抓的信访工作领导机制,并在每个工作日都由一名院领导和两名审判员负责接访。并以岗位责任制形式固定下来,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信访工作有效开展。

      四是完善风险告知机制。为了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当事人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我院推出了“三项风险提示”,即诉讼风险提示、支付令风险提示和执行风险提示,不仅降低了诉讼成本,而且减轻了群众诉累。

      五是完善司法救助机制。依法拓宽救助范围,对“低保人员”、“五保户”以及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孤儿等起诉的一律免交案件受理费,对追诉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等案件一律缓交诉讼费。对急需救助的或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而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给予必要的救助,确保当事人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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