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法院自实行阳光司法以来,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与支持,为就更好的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真正把“三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更好的为人民司法,永城法院五项措施,进一步深化阳光司法工作。
一、立案公开。在法院大门两旁投资建设了女子立案大厅和信访接待大厅,在墙上张贴工作制度、树立公告牌、电子触摸屏,公开立案,依法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流程、诉讼费用标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的程序和条件等,对当事人进行诉讼引导,各个工作岗位有专人负责。公开接待信访老百姓,真正把立案信访工作至于老百姓的监督之下。
二、庭审公开。为提高司法公信力,永城法院选拔任命一批人民陪审员,对庭审进行监督。对可以公开审理的案件,邀请媒体及社会各界关心审判工作的公众参与旁听案件审理,老百姓凭有效身份证件,可以旁听案件的公开审理。庭审前公开案号、案由、合议庭成员及审判委员会人员的基本情况,保证当事人的各项诉权,真正做到“透明司法、阳光司法”工程,使人民群众更全面的了解庭审工作。
三、执行公开。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制定执行工作制度,方便当事人申请及信息查询,在执行过程中的重点环节及相关事项争取第一时间告知当事人,执行工作开展的情况告知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向社会各界通报案件执行进度和情况,争取更多支持和理解。
四、文书公开。严把裁判文书质量审查关和审批程序关,有效利用本院及上级法院的网络,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以及其他不适宜公开的案件和调解结案的案件外,其他裁判文书在保护当事人法律权益的情况下,一律实行网上公开。
五、审务公开。通过法院网、法院报及相关媒体,将法院工作部署、工作方针政策、案件进展情况、司法统计数据等,及时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对法院受到各界公众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情况向社会公开。邀请社会各界群众参观法庭建设情况,旁听案件庭审,召开座谈会,征询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让他们切身感受司法的公开与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