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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法院五项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权

  发布时间:2011-03-21 15:22:57


        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新要求、新期待,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民权县人民法院强力推行阳光司法,把积极主动采取公开透明的措施与不折不扣地实现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结合起来,促进司法公开、公正。

        一是严格按照《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依法、及时将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证据采信公开、事实认定公开、判决理由和结果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公开。

        二是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科技手段,将审务、裁判文书网上发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是将廉洁承诺、办案纪律、法官回避规定发送到每一位当事人手中,接受群众监督,以阳光促廉洁,以公开促公正。

        四是每季度举行一次“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庭审、视察法院、进行座谈等,充分听取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拓宽民意沟通渠道,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并进行及时梳理、总结。

        五是实行反馈制度,对当事人举报的事项及时依法依纪查处,并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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