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中,虞城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加大对两抢一盗犯罪的打击力度,有效的打击、震慑了犯罪。在具体的两抢一盗案件审理过程中,坚持多举措并重,多部门协作,具体措施如下:
严:对顶风作案的犯罪分子决不姑息,稳、准、狠、快的审理好此类案件,强有力的打击现行犯罪、暴力犯罪。对发生在百姓身边,社会比较关注的抢盗案件,尽量的巡回开庭审理,组织民众参与公开旁听。以此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参与性,使民众敢于和抢盗犯罪做斗争,使犯罪分子无藏身之地。
宽:对于初犯、偶犯的抢盗犯罪分子,本着挽救、教育的原则,着重对其的思想教育,对其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对其中真正能够认罪、悔罪的,本着宽严相济原则,从轻处罚。对未成年犯罪分子,能够挽救的,积极协调公安部门和基层组织,决不放弃任何一个对未成犯罪的挽救机会。
宣传:在上级法院的指导和当地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下,虞城县法院在审理好两抢一盗案件的同时,不断加强对案件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刑罚适用的打击和预防并重作用。通过国、省、市三级新闻网络的媒体加强对抢盗案件的打击宣传,通过到案发地、被告人所在地巡回开庭宣教一方。
在宽严相济打击、多途径、全方位的宣传措施之下,有许多负案在逃人员,迫于打击的力度和对新生的渴望,纷纷通过家人或自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以争取宽大处理,求得新生。自今年年初至发稿时,虞城县法院共受理投案的犯罪分子十余人,特别是抢劫犯罪的被告人孙某,负案远逃新疆18年,在此次的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活动中,在家人的劝说下长途跋涉返回家乡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综上,虞城县法院通过不断的总结审判工作经验、教训,制订长期有效举措,坚持宽严相济原则、惩罚与挽救相济原则,使打击两抢一盗的刑事审判工作达到法律、政治、社会效果三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