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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图便宜买赃车 弄巧成拙进牢房

发布时间:2011-03-23 09:55:10


        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为了贪图小便宜买“便宜”车,明知来路不明还要购买,谁知触犯刑法二人均被判刑。3月20日,商丘市睢阳区法院审结了此案,以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王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09年7月份的一天,被告人张某明知是刘XX(另案处理)盗窃的铃木牌白色两轮摩托车,而将此车介绍给被告人王某购买,王某以1700元购得此车,张某从中得到700元好处费。经鉴定,此车价值3600元。

        2009年阴历7月的一天,被告人张某明知是刘XX(另案处理)盗窃的豪爵牌黑色两轮摩托车,而将此车介绍给被告人王某购买,王某以1500元购得此车,张某从中得到500元好处费。经鉴定,此车价值3420元。案发后,此车已退还失主鲁XX。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王某明知赃物来路不明而予以隐瞒、销售、购买,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张某、王某悔罪态度较好,依法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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